2019年贵州大学茶学院第二期茶艺师、评茶员培训及考证报名通知

发布者:茶学院发布时间:2019-07-08浏览次数:2001

为深入贯彻《贵州省委 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茶产业强省的意见》(黔党发[2018]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全省茶叶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强化品茶、评茶对茶叶生产、销售的指导作用,普及群众茶叶知识,助推贵州茶产业发展。贵州大学联合贵州省茶叶协会举办2019年贵州大学茶学院第二期茶艺师、评茶员培训及考证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茶文化爱好者、茶学专业学生及茶产业从业人员等。

二、培训师资

由贵州大学茶学院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茶学及相关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及省内外茶界资深人士授课。

三、证书颁发单位

茶艺师及评茶员证书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核发。

四、组织保障

为强化组织管理工作,成立贵州大学茶学院茶艺师评茶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贵州省茶叶协会、贵州大学茶学院相关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安排培训工作,负责与人社部、贵州省人社厅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成员由贵州省茶叶协会、茶学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下设宣传、招生、培训、学生管理、后勤、财务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州大学茶学院。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78-719

(二)报到时间:2019721900-1800

(三)培训时间:2019722-727日。

(四)考试时间

1.理论考试时间:2019729日。

2.实操考试时间:2019730日。

 (五)培训及考试地点

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德楼5楼茶学院。

六、收费标准

  (一)考证+培训收费标准

  本培训班承担学员相应学时数的培训工作,并组织学员参加考评。其中:

1.社会人士:中级2000/人;高级2400/人。

2.校内师生:中级1200/人;高级1500/人。

注:以上费用仅包含资料费、培训费、考务费及证书工本费。培训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校内师生”特指贵州大学在编在册的教师、在读博、硕研究生及本科生,下同。

  (二)考证收费标准

  此类招生只针对茶学专业本科在校生及具备相应申报资格的社会人士。不负责考评学员的培训工作,仅对学员进行考评。其中:

1.社会人士:中级620/人;高级780/人。

2.校内师生:中级420/人;高级480/人。

注:以上费用仅包含考务费及证书工本费。考证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培训收费标准

本培训班只负责学员培训工作,不进行考评。其中:

1.社会人士:中级1380/人;高级1620/人。

2.校内师生:中级780/人;高级1020/人。

六、报名联系方式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德楼5楼茶学院511室。

联系电话:0851-88236658

联系人:熊老师(18285070741

杨老师(15620956819

七、注意事项

(一)职业技能申报条件参见附件一。

(二)为保障培训质量,各类培训班每班最多3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确认,招满即止。本次未被录取的学员可顺延至第三期进行学习)。拟报名培训学员请于2019720日前将报名表(附件二)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

(三)参加培训考证人员需准备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附件三)纸质版一份。

2.两寸红底证件照2张及照片电子版(规格要求:照片必需是由专业人员拍摄的近期、正面、免冠、红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电子照片格式应为JPGJPEG格式,且以考生身份证号码为名字,如“410927XXXXXXXX755X.jpg”;文件大于30Kb且小于150kb215*300(宽*高)像素;拒绝使用扫描、自拍、PS等处理的图片)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4.学历证复印件一份(2000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信网上的学籍在线证明)。

5.工作履历证明(附件四)一份。

6.在校师生需提供所在学院出具的在职、在校证明(需盖章)(附件五)。

注: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xiong@gzu.edu.cnnkyangxiaofei@126.com。纸质材料报到时上交。

(四)报到时需交清相关费用。

  

贵州大学茶学院

201978


  

附件一 中高级茶艺师、评茶员申报条件

1.申报中级茶艺师(四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报高级茶艺师(三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初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年(含)以上。

4)茶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及取得茶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

3.申报中级评茶员(四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从事评茶工作不低于6年。

2) 取得茶学学科中等专业以上学历。

3) 取得初级评茶员证书后,从事评茶工作不低于4年。

4.申报高级评茶员(三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评茶工作4年以上仍在本职业岗位。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凭,连续从事评茶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4)茶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及取得茶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

  


  

附件二 报名表

2019年贵州大学茶学院第二期茶艺师评茶员培训考证

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二寸照片

出生日期

  

学历*

  

工作单位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

  

报名*

类型

  

现持职业资格证书

编号

  

职业

工种

  

发证时间

  

技术

等级

  

发证单位

  

从事本职业/工种

工作时间

  

申请鉴定职业

  

申请鉴定级别

  

发票抬头

  

税号

  

备注:1、“学历”处需标明取得学历的时间XXXX月。

2、“报名类型”分为:A1-中级茶艺师(社会人士)考证、A2-中级茶艺师(在校师生)考证、A3-高级茶艺师(社会人士)考证、A4-高级茶艺师(在校师生)考证;B1-中级评茶员(社会人士)考证、B2-中级评茶员(在校师生)考证、B3-高级评茶员(社会人士)考证、B4-高级评茶员(在校师生)考证;C1 -中级茶艺师(社会人士)培训考证、C2-中级茶艺师(在校师生)培训考证、C3-高级茶艺师(社会人士)培训考证、C4-高级茶艺师(在校师生)培训考证;D1-中级评茶员(社会人士)培训考证、D2-中级评茶员(在校师生)培训考证、D3-高级评茶员(社会人士)培训考证、D4-高级评茶员(在校师生)培训考证。


附件三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姓名


性 别


照片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电 话


单位地址


参加工作时间


原工种


原技术等级


原证书编号


申报工种


申报工种工龄


申报等级


身份证号码



















个人工作简历


鉴定机构

鉴定工种


单位或培训机构

盖章

年月日

鉴定等级


理论成绩


实操成绩


盖章

年月日

鉴定指导中心

盖章

年月日




























填表单位:填表人:日期:


附件四 工作履历证明

工作证明

兹有我单位(同志)于部门,从事

工作,累计专业工作年限为年,现申请参加(职业/工种级职业资格鉴定。

特此证明。

工作履历明细

工作起止时间

单位名称

职务

部门联系人

部门联系电话

年 月至

  

  

  

  

年 月至

  

  

  

  

年 月至

  

  

  

  

年 月至

  

  

  

  

备注:此证明仅作申报职业资格证书凭据,不作其他用途。本单位对此证明真实性负责。

  

  

  

(单位盖章处)

  

年 月 日

  

  


附件五 在校师生证明材料

  

证明

兹证明(职工号/学号)为

贵州大学学院在编在册职工/学生。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处)

  

年 月 日

  


附:贵州大学茶学院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