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大学茶学院第三期茶艺师、评茶员培训及考证报名通知

发布者:茶学院发布时间:2019-11-01浏览次数:2074

为深入贯彻《贵州省委 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茶产业强省的意见》(黔党发[2018]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全省茶叶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强化品茶、评茶对茶叶生产、销售的指导作用,普及群众茶叶知识,助推贵州茶产业发展。贵州大学联合贵州省茶叶协会举行2019年贵州大学茶学院第三期茶艺师、评茶员培训及考证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茶文化爱好者、茶学专业学生及茶产业从业人员等。

  二、培训师资

由贵州大学茶学院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茶学及相关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及省内外茶界资深人士授课。

  三、证书颁发单位

    茶艺师及评茶员证书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由贵州省第六十一国家职业鉴定站及人社部门核发。

  四、组织保障

为强化组织管理工作,成立贵州大学茶学院茶艺师评茶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贵州省茶叶协会、贵州大学茶学院相关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安排培训工作,负责与人社部、贵州省人社厅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成员由贵州省茶叶协会、茶学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下设宣传、招生、培训、学生管理、后勤、财务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州大学茶学院。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为方便不同学员的时间安排,本期特设集中班周末班两类班级。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集中班

1.报名时间:2019111-1120

2.报到时间:20191124900-1800

3.培训时间:20191124-1130日。

4.理论考试时间:20191129日。

5.实操考试时间:20191130日。

(二)周末班

1.报名时间:2019111-1120

2.报到时间:201911221430-1830

3.培训时间:20191123日、24日、30日,

121日,7日、 8日。

4.理论考试时间:2019129

5.实操考试时间:2019129

(三)培训及考试地点

  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德楼5楼茶学院。

  六、收费标准

  (一)考证+培训收费标准

  本培训班承担学员相应学时数的培训工作,并组织学员参加考评。其中:

1.社会人士:中级2200/人;高级2600/人。

2.校内师生:中级1400/人;高级1700/人。

注:以上费用仅包含资料费、培训费、考务费及证书工本费。培训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校内师生”特指贵州大学在编在册的教师、在读博、硕研究生及本科生,下同。

  (二)考证收费标准

  此类招生只针对茶学专业本科在校生及具备相应申报资格的社会人士。不负责考评学员的培训工作,仅对学员进行考评。其中:

1.社会人士:中级620/人;高级780/人。

2.校内师生:中级420/人;高级480/人。

注:以上费用仅包含考务费及证书工本费。考证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培训收费标准

本培训班只负责学员培训工作,不进行考评。其中:

1.社会人士:中级1580/人;高级1820/人。

2.校内师生:中级980/人;高级1220/人。

  七、报名联系方式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德楼5楼茶学院516室。

联系电话:0851-88236963

联系人:张老师(18798606881992203313@qq.com

        彭老师(18300862321914343528@qq.com

            宋老师(13511917875415177979@qq.com

  八、注意事项

(一)职业技能申报条件参见附件一。

(二)为保障培训质量和资源高效利用,茶艺师班和评茶员班若每班学员人数较少时,班级会进行适当调整。每班最多3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确认,招满即止。本次未被录取的学员可顺延至第四期进行学习);周末班若人员较少,授课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每位学员原则上只能报一种类型的培训班。

拟报名培训学员请于2019111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二)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

(三)参加培训考证人员需准备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附件三)纸质版一份。

2.两寸红底证件照2张及照片电子版(规格要求:照片必需是由专业人员拍摄的近期、正面、免冠、红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电子照片格式应为JPGJPEG格式,且以考生身份证号码为名字,如“410927XXXXXXXX755X.jpg”;文件大于30Kb且小于150kb215*300(宽*高)像素;拒绝使用扫描、自拍、PS等处理的图片)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4.学历证复印件一份(2000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信网上的学籍在线证明)。

5.工作履历证明(附件四)一份。

6.在校师生需提供所在学院出具的在职、在校证明(需盖章)(附件五)。

注:需要参加此次考证的学员请务必于20191110日前将附件三和照片发送至992203313@qq.com914343528@qq.com,以免影响证书办理。其他材料可报到时上交。

只参加培训的学员不需要提供附件三和照片。其他材料报到时上交。

(四)报到时需交清相关费用。

附件:附件 1-5.docx

 

 

 

贵州大学茶学院

20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