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茶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年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6-30     浏览次数: 568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学校要求,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方案:

一、 导师岗位基本要求

1、研究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基本导师能力,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2、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

3、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一般应有协助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历。导师在贵州大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或有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工作经历。

4、承担有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二、其他

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贵州大学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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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pdf